实验室简介
建
设
与
运
行
管
理
办
法
2020-3-17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和加强“养分循环与资源环境安徽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据《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重点实验室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关键共性技术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是面向学科前沿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科技领域及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三、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以下简称:土肥所)建设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按照竞争择优、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以提升原始创新、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为目标,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引领带动学科和产业发展。
四、重点实验室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五、统筹财政专项资金,遵循绩效导向、竞争择优的原则,支持省重点实验室的自主创新研究、人才和团队建设、开放运行和科研仪器设备更新等。
第二章 实验室组织管理
一、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学术委员会学术指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重点实验室主任由依托单位聘任,报主管部门安徽省科技厅备案。
二、重点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般不超过六十周岁。重点实验室主任任期五年,连任不超过两届。每年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八个月。
三、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职责是审议重点实验室的发展目标、研究方向及重大学术活动等。
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七人,其中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
四、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由依托单位聘任,主任委员应由非依托单位人员担任。委员任期五年,每次换届应更换三分之一以上。
五、重点实验室人员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实行聘任制。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人员包括客座教授、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章 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二、学术委员会由一名主任,八名委员组成,其中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任期五年,每次换届更换三分之一以上,两次不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的予以更换。
4、审议实验室主任的年度工作报告和总结;
5、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
1、每年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学术委员会主任在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
2、学术委员会遇事需要形成决议时,在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决议以达到或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
五、学术委员会根据审议与评估的结果向实验室主任及依托单位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实验室遇有学术方面的重大决策时,应报请学术委员会审议,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六、学术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支持实验室的工作。
第四章 实验室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将严格按照《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实行专款专用, 独立核算,实验室专项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由重点实验室直接使用、与重点实验室任务直接相关的开放运行费、基本科研业务费和仪器设备费。
二、专项费用开支范围说明
1、开放运行费包括日程运行维护和对外开放共享费。日常运行维护费指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耗材、劳务费等;对外开放共享费指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组织学术交流合作、访问学者经费、专家咨询费等。专项经费允许开支的劳务费是指在开展重点实验室相关工作中支付给重点实验室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
2、基本科研业务费指重点实验室围绕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开展持续深入地系统性研究和探索性自主选题研究等发生的费用;
3、仪器设备费指正常运行且通过评估或验收的重点实验室,按照科研需求进行五年一次的仪器设备更新改造等发生的费用。
三、日常运行办公费包括实验室对外宣传的费用,学术年报、季度通讯制作印刷费;实验室办公室的通讯费、网络费;实验室办公室水电费房费:实验室行政、办公所需的邮政、交通、燃料、差旅费:实验室学术活动所需器材的购置、维修与耗材费;所有费用须经实验室主任审核、批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实验室每年底向全室成员公布全年经费收支情况。
第五章 固定人员管理制度
一、重点实验室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人员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客座研究人员等。
二、重点实验室按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设置研究单元,保持人员结构和规模合理,并适当流动,实行聘任制。各研究方向的骨干固定人员(各研究单元的学术带头人)由重点实验室主任聘任,其余人员由学术带头人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核准。
三、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考核制度
1、在符合所人事处考核的基础上,实验室以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所属研究方向)为考核主体,对各学科实行定量考核;
2、考核周期与实验室验收评估一致,分年度考核和三年考核;
3、考核程序为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成员、实验室主任、专家组成考核评议组:学术带头人提交考核相关材料,并根据定量考核指标体系的规定进行自我考核,对上交材料核实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反馈各学术带头人,带头人针对定性考核部分指标述职,考核评议组评议打分;
4、考核指标包括成果产出(40%)、研究经费(40%)公共事务三部分(20%), 最后按得分相加进行排名,考核评议组对考核结果和排名进行最终确认;
5、中期考核结果总分排名在后5%的研究团队予以警告,将作为岗位聘任、自主研究项目立项、研究团队人才引进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第六章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
重点实验室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人员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客座教授、项目聘用人员、研究生等。
一、访问学者管理制度
为促进实验室的开放、交流与合作,建设本领域国家公共研究平台,推动开展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建立本管理制度。
1、访问学者指来实验室进行短期合作研究或长期学习研究的所外人员。访问学者的类别分为:初级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初级访问学者是根据实验室科研工作的需求,邀请来室进行合作研究的工作人员或代为培养的研究生;高级访问学者是具有高级职称,由实验室责任研究员邀请来室进行合作指导的专家学者;
2、凡申请来重点实验室的访问学者,在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需提供本人简历(包括: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专业、开展科研及教学经历、发表文章、获奖情况和从事访问研究工作的意向等)。申请人必须与实验室的一位固定成员合作。研究内容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之一进行,并得到依托单位分管领导的批准;
3、实验室每年七月份受理下一年度访问学者的申请工作,接收访问学者工作的课题组,要同时上报访问学者工作期限和匹配经费,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4、实验室鼓励访问学者同实验室固定成员合作申请课题(如:国家级课题、省部级课题及实验室开放课题等),共同完成科研项目;
5、来访人员按照研究方向由依托单位统一安排办公场所,其待遇及办公条件由来访人同邀请人自行协商解决;
6、访问学者工作期间所取得的成果(论文、专著、获奖、专利等),所有权归重点实验室所有,访问学者本人具有署名权。发表的有关论文在作者单位中注明实验室名称: “养分循环资源环境安徽省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Nutrient Cycling and Resources Environment of AnHui Province”在向实验室提交论文复印件后,可根据实验室奖励制度享受相关奖励:
7、访问学者在实验室访问期间对所涉及到的课题及科研内容应保密;
8、访问学者在实验室期间,其人事、工资、行政关系均在原单位。
二、客座教授管理制度
客座教授是重点实验室流动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客座教授的聘任有助于加强我室的学科建设,促进我室科研工作的提升,扩大在学术领域的影响。为规范实验室客座教授的聘任及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聘请的范围、条件和要求
(1)客座教授是根据实验室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的需要,聘请的所外专家、教授来担任的学术职务。客座教授聘请的人数比例不得大于实验室固定人员数最的10%;
(2)在其工作单位获教授、研究员职称;在本实验室研究方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取得过重大成就,获得国际学术界公认国内外知名专家;
(3)每年在实验室工作的时间需累计达两周以上,并开设学术讲座;指导相关学科的科研工作为青年科研人员申报课题提供建议;指导研究生学习和科研工作。
2、 聘请工作程序
(1)由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根据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提出拟聘人选,填写《聘用客座访问研究人员申请表》(以下统一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表》由实验室主任签字后送依托单位备案;
(3)聘请客座教授颁发聘书。
3、其他要求
(1)客座教授应保证其工作的严肃性,维护实验室声誉;
(2)客座教授要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真正发挥客座教授的作用;
(3)客座教授来所工作期间,所需接待费用,按《接待来访专家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执行,由邀请团队支付相关经费。
三、项目聘用人员管理条例
项目聘用人员是指在实验室从事相关工作的编外人员,分为科研岗、技术支撑岗与行政管理岗人员,一年为一个聘期。为了加强项目聘用人员的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为高效的完成实验室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1、项目聘用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项目聘用人员同届实验室成员,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待遇:
(2)项目聘用人员有对实验室管理与发展的建议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仪器设备和数据的使用权;
(3)聘用期间,项目聘用人员享受由实验室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奖金、津贴等:
(4)项目聘用的科研人员享受发表SCI论文的奖励津贴。
2、项目聘用人员需要履行的义务与责任:
(1)遵守实验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考勤和考核制度;
(2)爱护实验室的公共财物和仪器设备,服从实验室的统一管理,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各项活动,维护实验室团结:
(3)每年一次的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小组由实验室各责任研究员组成,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合同。具有本科学历的项目聘用人员, 工作满三个聘期,考核合格,由实验室向本所人事处推荐转编;具有硕士学历的项目聘用人员,工作满两个聘期,考核合格,由实验室向本所人事处推荐转编;
(4)项目聘用人员若要提前终止聘用,需提前2个月提交书面报告,实验室将安排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5)科研岗人员必须完成该课题组相应的研究课题,取得的研究成果发表时必须标注实验室名称;技术支撑岗人员须按时完成实验室仪器、野外台站及公共实验室的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行政管理岗人员须接受实验室主任的直接领导,认真完成负责的各项行政工作;
(6)项目聘用人员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活动和其他正式场合中,应注意维护实验室的名誉、利益和学术地位,为实验室的长远发展供献自己的力量。
第七章 奖励激励制度
重点实验室为提高科研人员申报成果的积极性,对标注省重点实验室完成的成果、专著、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研究成果应给与相应的绩效奖励,由依托单位土肥所进行配套兑现。
重点实验室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论文(同时被标注为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按以下标准奖励。
SCI、E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IF)小于2.5的,每篇按IFx0.2 万元给予奖励; 2.5 < IF <5.0的,每篇按IFx 0.4万元给予奖励; 5.0 <IF<10.0的,每篇按IFx 0.6万元给予奖励;IF大于10.0的,每篇按IFx 1.0万元给予奖励。IF按上年度JCR (Journal Citation Reports )发布的信息确定。
在国家一级学报、双一流大学学报和中国科学院及其各研究所主办的未被SCI、E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每篇按IFx 0.2万元给予奖励;在其他中文学术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按IFx 0.1万元给予奖励。
其他标注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参照相关成果转化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第八章 自主研究项目管理细则
一、重点实验室围绕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在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可制定自主研究项目,组织团队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可由固定人员或团队自由申请,围绕研究方向开展探索性的自主选题研究。
二、实验室人员可根据自主研究项目指南填报申请,由科研管理工作组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经学术委员会或主任办公会议审核批准,于年底公布。
三、自主研究项目执行期限为2-3年,资助金额为2-3万元,鼓励30岁以下的年青科研人员担任课题负责人。
四、自主研究项目采用滚动管理模式,获批准的自主研究项目须在执行期间年底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在科研管理工作组组织验收后及时归档。
五、自主研究项目经费,由实验室统一划拨资金,第一年划拨50%,下一年根据进展报告,通过执行审核的项目划拨余款,执行情况不好的,可随时停止支持,进行调整,执行情况优秀的可追加资助金额。
六、自主研究项目经费使用要严格道守有关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七、自主研究项目研究成果、申请专利和论文发表时单位署名必须第一标注“养分循环与资源环境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第九章 开放课题管理制度
一、申请对象
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提出资助申请。同时实验室也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本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
二、申请要求
1、申请课题须符合《指南》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范围;
2、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经费预算合理;
3、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从批准立项通知日算起,基金资助强度一般为2-3万元;
4、已获得资助者在课题未结题前不允许申请新的课题。
三、审批与立项
1、实验室主任,进行课题的审核,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建议不予资助:
(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不符合资助范围;
(3)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不清,无法进行评审;
(4)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
(5)申请者对已获资助项目不执行开放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改正的,或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发表论文或未取得研究成果的。
2、学术委员会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优先支持顺序及资助额度。
3、参考评审结果,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审批资助课题,实验室主任签发立项批准书。
4、课题负责人应于立项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批准通知,填写《养分循环与资源环境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任务书》,并签署研究合同,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管理工作组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逾期不报,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
四、实施与审查
1、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应按计划或者依托原单位科研条件或者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2、实验室每年度对开放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度,课题负责人需到本实验室来作演示、报告,交流研究进展。对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中止资助。
3、开放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三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项目结题报告,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有关的软硬件原始资料。实验室学术专家组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结果在实验室网站公布。向实验室提交的材料包括:
(1)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
(2)已经发表和计划发表学术论文列表;
(3)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4)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软件、程序等和其它资料,以及目录清单。
五、成果管理及评价
1、开放课题所发表的论文及所取得的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
2、由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应将本实验室作为署名单位(鼓励将本实验室作为第一署名单位),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3、自带课题和经费者,必须在研究成果及论文中注明“本研究成果在养分循环与资源环境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完成”字样。
七、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开放课题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土壤与肥料研究所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专款专用。
2、开放基金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为1-2年,资助经费一次核定,下拨使用额度,由课题负责人来土肥所报销。
3、经费的使用权由课题负责人掌握,课题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应向实验室提交加盖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开支结算报告。
4、资助经费使用范围限项目在本实验室工作期间的下列各项费用:
(1)研究工作需要的材料费、小型配套设备购置费、仪器租用费、测试费、加工费以及水、电、气消耗费等;
(2)调研、资料复印与学术交流费;
(3)客座研究人员来室工作期间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津贴、交通及住宿费用;
(4)研究人员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与基金课题有关的并标注“养分循环与资源环境安徽省重点实验室资助”的学术论文版面费。
5、开放基金项目经费可跨年度使用,项目结束或终止时所余经费留实验室公用。
第十章 学术活动管理条例
学术活动是重点实验室一项十分重要的日常工作,是实验室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的窗口,它间接反映实验室的学术氛围、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关系到实验室的学术影响力。为保证学术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提高学术活动的质量,规范学术活动的组织,加强学术活动的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术活动的形式
本实验室学术活动的形式主要分为如下几类:
1、实验室特邀学术报告:
2、课题组自邀学术报告;
3、实验室学术年会;
4、实验室内部学术报告;
5、国际交流与合作;
6、国际短期访问;
7、国内短期访问。
二、学术活动组织程序
特邀学术报告由报告邀请人、组织者和依托单位业务秘书共同组织完成。内部学术报告含科研人员报告和研究生报告。基本组织程序是:首先由报告邀请人将报告人简历和报告题目提交给组织者,由执行人负责,业务秘书配合做好各项辅助工作,确定报告时间,安排会议室及提前准备报告所需物品。
三、学术活动组织者的职责
1、报告邀请人的基本职责是:
(1)将被邀请人姓名、职称或职务、单位、报告题目提交给组织者或执行人,并与组织者协商报告时间;
(2)提出报告人报告所需的硬件设备,如多媒体、投影仪和幻灯机等;
(3)提出其它接待要求,如需外书接待,请填写来访人员接待申请表;
(4)起草新闻稿(视需要)。
2、组织者的基本职责是:
(1)制定年度学术活动计划;
(2)安排、协调、组织学术活动全过程;
(3)安排报告主持人;
(4)组织一年一次的学术年会。
3、执行人的基本职责是:
(1)将报告内容交给业务秘书;
(2)负责与报告人之间进行联系和沟通。
第十一章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作为实验室的一项重要资源要素,是实验室各项工作能够正常运行的保证。因此,应建立合理科学的管理体系,使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以满足实验室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一)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二)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需有专人保管,由负责人安排。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三)可调计量工具(移液枪、PH计等)由负责人按照仪器操作说明定期校正。
(四)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内容进行登记。
(五)各种仪器(冰箱、恒温培养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六)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七)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三、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
(一)根据测试项目的要求,由负责人申报玻璃仪器的采购计划,硬质中性玻璃仪器应经计量验证合格。
(二)大型器皿建立帐目,每年清查一次,一般低值易耗器皿损坏后随时填写损耗登记清单。
(三)玻璃器皿使用前应除去污垢,并用清洁液或2%稀盐酸溶液浸泡24h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备用。
(四)器皿使用后随时清洗,不得乱弃乱扔。
四、低值品、消耗材料管理制度:
(一)低值品根据价格和使用年限的不同,分为低值耐用品(200元以上至800元以下)和低值易耗品(200元以下易损、易耗的物品)。
(二)物品的购置应本着实事求是、严格控制的原则,视工作任务的需要和经济财力的许可,做到用多少领多少、用多少购多少,不积压、不浪费。
(三)负责人管理低值品及材料,建立低值易耗品及材料明细账,借用、归还手续要清楚。加强对领料本的管理,损坏、丢失上述物品要按土肥所有关规定进行赔偿。积压、报废物品按土肥所规定办理。
(四)每年年末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土肥所)要与实验室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十二章 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一、大型仪器必须有专人保管,须配有稳压电源,使用前须先检查仪器间各电路连接情况,再开稳压电源,然后再启动仪器开关。
二、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使用人、运行状况、开关机时间。凡不及时记录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一周。
三、仪器使用完毕,必须将各使用器件擦洗干净归还原处,盖上防尘罩,关闭电源,完成室内清洁卫生工作后方可离开。
四、下次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后,检查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五、若在操作使用期间出现故障,应及时关闭电源,并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处罚。用后切断电源、水源,各种按钮回到原位,并做好清洁工作、锁好门窗。
六、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及技术资料原件一律建档保存,随仪器使用的只能是复印件。
七、保持仪器清洁,仪器的放置要远离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远离水源、火源、气源等不安全源。
八、各仪器要根据其保养、维护要求,进行及时或定期的干燥处理、充电、维护、校验等,确保仪器正常运转。定期进行仪器使用检查,发现有损坏应及时请有关部门维修。
九、仪器不能随意搬动,更不能借给外单位使用。
附件一:聘用客座访问研究人员申请表
1,被邀请人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
原工作单位 | |||||||
2.邀请人情况 | |||||||
姓名 | 职称 | 课题名称 | |||||
研究团队 | |||||||
3.聘用期、研究内容、研究目标 | |||||||
聘用期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研究内容:
研究目标:
| |||||||
实验室主任(签章):
|
附件二: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项目编号 |
养分循环与资源环境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课题申请书
课题名称:
申 请 人: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E – m a i l:
申请日期:
填 报 说 明
1. 填写申请书前请先阅读 “养分循环与资源环境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基金课题申请指南”。本实验室只受理指南内容内的课题申请。本基金一般课题资助期限为两年。
2. 申请书各项研究内容要求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第三页后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文字要简明扼要。最后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至少一份为原件)于规定日期之前寄来我室。
3. 封面上“项目编号”不要填写。
4.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各申请课题论证评审,择优录取,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公布执行。
5. 本实验室只为入选课题提供科研资助,资助金额一次核定为2-3万元。基金课题研究成果为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论文发表署研究者名,同时注明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
一、
项目简要信息表
研究课题 | 名称 | ||||||||||
起止年月 | 申请金额(万元) | ||||||||||
申请人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专业 | 学位 | 职称 | 身份证号 | ||||||||
所在单位 单位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课 题 主 要 内 容 、 意 义 和 预 期 成 果 摘 要 | |||||||||||
关键词 (最多六个)
|
二、 项目申请书
1、研究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水平 | ||||||||
2、研究目标、内容及技术路线 | ||||||||
3、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与创新之处 | ||||||||
4、研究工作的总体安排、进度(含到本实验室工作计划) | ||||||||
5、预期成果(成果内容、形式)及考核指标 | ||||||||
6、申请者正在承担的的其它研究项目;如果有其他相关课题支持,请列出。列出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基础及已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 | ||||||||
7、申请经费总额预算及理由 | ||||||||
预算支出 | 金额(万元) | 计算依据及理由 | ||||||
1.设备费 | ||||||||
2.材料费 | ||||||||
3.测试化验加工费 | ||||||||
4.燃料动力费 | ||||||||
5.差旅费 | ||||||||
6.会议费 | ||||||||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
9.劳务费 | ||||||||
10.专家咨询费 | ||||||||
11.其他支出 | ||||||||
合计 | ||||||||
8、参加人员名单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 历 | 专 业 | 职称、职务 | 任务分工 | ||
9、申请者承诺 | ||||||||
我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如果获得资助,我将严格遵守养分循环与资源环境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有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申请者(签章)
年 月 日
|
三、 批准与审核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价及建议: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实验室负责人意见及建议资助金额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三 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任务书
养分循环与资源环境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计划任务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主管部门:
主 持 人:
联系电话:
一 项目简要信息表
研究课题 | 名称 | ||||||||||
起止 年月 | 年 月 至 年 月 | 申请金额(万元) | |||||||||
申请人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专业 | 学位 | 职称 | 身份证号 | ||||||||
所在 单位 | |||||||||||
通信 地址 | 邮政编码 | ||||||||||
课 题 主 要 内 容 、 意 义 和 预 期 成 果 摘 要 | |||||||||||
关键词 (最多六个)
|
二、 课题组成员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 历 | 专 业 | 职称、职务 | 任务分工 |
三、提交成果形式和主要指标
四、进度计划
年度实施内容 |
四、经费预算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预算支出 | 金额(万元) | 计算依据及理由 |
1.设备费 | ||
2.材料费 | ||
3.测试化验加工费 | ||
4.燃料动力费 | ||
5.差旅费 | ||
6.会议费 | ||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
9.劳务费 | ||
10.专家咨询费 | ||
11.其他支出 | ||
合计 |
五、管理条款:
院和项目主持人及项目承担单位参照《安徽养分循环与资源环境省级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监督和组织实施。
(一)主持人(申请人)及课题组:
1、遵守院有关管理规定,按照任务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工作进度抓紧项目的实施工作;
2、遇有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报告,争取尽快解决;
3、年底向院科研处提供一份项目研究进展报告;
4、阶段成果或最终成果发表的论文或参加学术会议等的文字材料,项目结束应汇总报备案。
(二)项目承担单位:
1、给予项目课题组必要的条件及匹配资金等支持;
2、协助院组织、督促与协调项目实施;
3、监督资助经费的使用;
4、对项目执行中重大事项(如目标、人员调整或无法正常执行的项目),应及时书面提出处理建议。
(三)主管部门:
1、按照计划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拨付资助经费;
2、检查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重点项目组织阶段评估;
3、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决定项目的调整、结转、暂缓执行或终止执行等;
4、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或评价)。
本任务书一式4份,项目主管部门、承担单位各存2份。
六、任务书签订各方签章
主管部门: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承担单位:
主持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四 药品领用登记表
药品名称 | 库存数量 | 领用数量 | 剩余数量 | 领用人 | 负责课题组 | 使用日期 |
附件五 药品入库登记表
试剂/耗材名称 | 型号 | 规格 | 数量 | 入库时间 | 经办人 | 所属课题 | 核查入库人 |
附件六:
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
仪器 名称 | 仪器 型号 | 仪器 编号 | |||||||
使用 日期 | 起始 时间 | 终止 时间 | 测试 项目 | 数量 | 室温(℃) | 相对湿度(%) | 仪器 状态 | 使用者 签名 | 备注 |
xx年 xx月 xx日 | xx点 xx分
| xx点 xx分
| |||||||
附件七:
样品登记表
取样 时间 | 取样 地点 | 取样人 | 所属 研究室 | 样品 种类 | 样品 数量 | 试验样品 类型 | 预计 存放时间 |
xx年 xx月 xx日 | xx市 xx县 xx镇 xx乡 xx村 | o 植物 | o 长期定位 | ||||
o 土壤 | o 科研项目 | ||||||
o 肥料 | o 临时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