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育
农田生态保育与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研究生管理和培养办法一、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责任制。在重点实验室的领导下,依照学校研究生培养的规定,导师全面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教育、课题研究、日常管理等工作。二、凡要进入重点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在导…
农田生态保育与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研究生管理和培养办法
一、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责任制。在重点实验室的领导下,依照学校研究生培养的规定,导师全面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教育、课题研究、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凡要进入重点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在认真学习“农田生态保育与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基础上,填写“农田生态保育与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在读研究生完成学业的承诺书”1式3份,由导师签字,1份导师留存,1份交办公室备案,1份本人保存。
三、重点实验室成立研究生研究课题质量评估指导小组。各研究生课题质量评估指导小组人选由各导师确定,一般由包括导师在内的3人组成(博士生指导小组至少2名为博导),指导小组将是该研究生答辩时答辩委员的核心成员,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进入重点实验室开展课题研究的研究生,从开题报告(包括选题、研究方法、技术路线、预期结果),到课题结题,都必须自觉地接受指导小组的监督和指导,主动向评估指导小组汇报研究进展。
五、指导小组根据研究生研究课题进展情况,定期检查研究课题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
六、根据研究生课题研究结果,指导小组有权决定研究生是否按期结题和论文答辩,还是不能按期结题,延长学制继续做好研究工作。
七、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国外SCI刊源上发表1篇论文,方可取得学位证书,如果不能发表,只能取得毕业证书。
八、凡在重点实验室完成的研究工作发表的论文,必须以本实验室为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发表。论文发表署名,由指导小组组长负责监督落实。
九、重点实验室每年举行1-3次全体研究生和导师参加的大型学术交流活动,由各分室推荐优秀研究生进行大会发言。
十、质量评估指导小组必须坚持原则、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
十一、重点实验室每年举行1次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表彰和鼓励先进,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